我公司是畜牧业企业,根据(国税发〔1999〕44 号):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,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。这句话怎么理解,是只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,还是农林牧渔业用地及其上边的用于生产的房屋圈舍,不征收土地使用税,同时不征收房产税?

我公司是畜牧业企业,根据(国税发〔1999〕44 号):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,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。这句话怎么理解,是只针对农林牧渔业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,还是农林牧渔业用地及其上边的用于生产的房屋圈舍,不征收土地使用税,同时不征收房产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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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》((1988)国税地字第15号)规定:十一、关于直接用于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解释直接用于农、林、牧、渔业的生产用地,是指直接从事于种植、养殖、饲养的专业用地,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、办公用地。

关键词: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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