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。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,对未申报补税或者未足额补税的纳税人,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加收滞纳金,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。依据: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