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)和关于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》的解读规定。自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开始,取消《免税、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》(A107010)和《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》(A107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