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”,在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,提到了3次,那么,什么是“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”?什么是““可以抵扣非应税交易”呢?

“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”,在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中,提到了3次,那么,什么是“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”?什么是““可以抵扣非应税交易”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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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)规定: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,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非应税交易(以下统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),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   (一)发生增值税法第三条至第五条以外的经营活动,并取得与之相关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6号)规定:

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,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非应税交易(以下统称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),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
   (一)发生增值税法第三条至第五条以外的经营活动,并取得与之相关的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;

   (二)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。

关键词: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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